关于认真做好全县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全县党政机关网站
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城关街道工委、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加强党政机关网站安全管理,提高党政机关网站安全防护水平,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工作,根据市网信办、市编办《转发<关于加强党政机关网站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武网办发〔2014〕1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党政机关
2014年11月10日前,拟开办或已经开办自建网站的各党政机关必须通过中央机构编制网(中文域名:中央机构编制网.政务、中央编办.政务;英文域名:http://www.scopsr.gov.cn)开设的管理平台,在线提交网站开办审核和资格复核申请。待审核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纸质材料报送到县编办备案;2014年11月20日前全面完成党政机关网站标识的挂标工作。各主管部门要对下属单位的工作进行安排和督促。
(二)事业单位
2014年11月20目前,拟开办或已经开办自建网站、使用网络红页的各事业单位,必须完成网上名称的规范以及网络标识证书的申领和加挂工作(事业单位不需要报送纸质材料,只需要申领标识证书和挂标)。
二、工作流程
(一)在线申请
1、已完成中文域名注册的党政机关。通过在中国机构编制网(中文域名:中国机构编制网.政务、中央编办.政务;英文域名:http://www.scopsr.gov.cn)开设的管理平台,在线提交网站开办审核和资格复核申请。
2、已完成中文域名注册的事业单位。直接登录“网上名称注册管理系统”(https://cas.conac.cn/),点击“标识申请”,审批通过后,将获取的《标识证书》加挂在单位网站底部中间显著位置。
3、未完成中文域名注册和域名即将到期的单位。未注册中文域名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必须在11月20日前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域名注册、续费工作,审核通过后,到县编办缴费,方可进行登录系统操作。
(二)在线审核
县编办负责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资质、联系人、网站名称、域名名称进行审核。经审核后,报中央编办域名注册管理中心进行复审。如审核未通过,各单位可通过域名管理系统查看原因,并应在收到短信或邮件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正规范后重新提交申请。
(三)资料报送
在线审核通过后,各党政机关登陆“网上名称注册管理系统”(https://cas.conac.cn/),进入“网站开办审核/资质复核申请”菜单,点击“打印申请函”和“打印申请表”(系统自动生成)后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书面申请材料报送县编办备案。新注册域名的单位要同时提交域名注册申请表。
(四)网站挂标
通过审核的单位,在收到短信或邮件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要将网站标识加挂在网站所有页面底都中间显著位置。
1、使用自建网站的单位。可登录“政务和公益域名注册管理中心”,点击菜单“网上名称管理一标识管理”,获取标识代码,将代码复制并粘贴到网站所有页面代码的</body)前以完成挂标。
2、使用网络红页的单位(即:无自建网蛄的所有单位)。登录“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在主菜单“红页管理—机构红页管理”栏目中,点击“修改”按钮,进入网络红页编辑页面,编辑“底部页脚”后发布即可(注:红页至少需要完善“机构简介”、“轮播图片”、“最新动态/通知公告”三个栏目内容,才能正常发布)。《标识证书》将自动显示在网络红页底部中间显著位置。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建立和规范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网站标识,有助于公众识别、区分党政机关网站和非党政机关网站,发现和打击仿冒网站,有利于维护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互联网上的合法权益,增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要明确1名具有相关知识的人员负责该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二)加强管理
网上名称管理工作是一项常规性的工作,要定期做好信息维护更新。凡涉及机构名称变更、职能职责调整、经办人和负责人调整的单位,要及时报告并更新关联系统相关信息,并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对外发布可公开的各种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三)严格监督
截止日期仍未报送已开办网站资格复核以及资格复核未通过不做整改的单位,域名注册管理中心和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将停止该单位的中英文域名解析。
三、其他事项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可通过古浪县机构编制网(http://gulang.gsjgbz.gov.cn)下载中心下载图示版工作流程先行学习后再操作。政务和公益域名注册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10-52055000;县编办联系电话:5121505。
古浪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