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古浪县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古浪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古浪县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
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直有关部门,各法人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公示内容真实有效,提高事业单位法人管理水平,促进事业单位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武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的通知》(武市编办发〔2016〕10号)和甘肃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通知》(甘事登字〔2016〕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古浪县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古浪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26日
古浪县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
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武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的通知》(武市编办发〔2016〕10号)和甘肃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通知》(甘事登字〔2016〕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管理,做好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抽查目的
通过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随机抽查,核查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确保公示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切实加强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事业单位法人管理水平,促进事业单位健康有序发展。
二、抽查对象和范围
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依法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每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结束后,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组织对事业单位法人进行一次以上随机抽查,每次抽查的比例不低于3%。
三、抽查方式和内容
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单独或联合相关部门,也可以委托会计事务所等专业机构,采取书面审查、实地核查、询问调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法定代表人、举办单位、开办资金、住所、经费管理、业务活动开展等情况进行抽查。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检查人员要填写实地核查登记表,如实记录核查情况,并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
对抽查结果通过机构编制网向社会公示;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向被抽查事业单位下达《整改意见书》,被抽查事业单位要对照整改意见书按要求认真及时整改,并在一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归档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的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依程序组织信息抽查,确保信息抽查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被抽查事业单位和举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整改规范工作。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信息抽查工作负总责,并明确一名信息抽查工作联络员,负责联络协调、资料准备、整改反馈等工作。
(二)切实整改规范。对抽查中发现的变更登记不及时、资产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和名存实亡的“空壳单位”,要认真进行整改清理,切实提高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的准确度和真实性。同时,将信息抽查工作与实地核查、绩效考核、法人结构治理等结合起来,建立完善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长效机制。
(三)严肃工作纪律。被抽查事业单位法人要自觉接受询问调查,如实反映情况,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决不允许虚报瞒报有关情况。对故意隐瞒情况、弄虚作假、年度报告内容与事实不符的,要限期及时整改。对不予配合抽查的,要将相关情况通报举办单位,暂停其以法人名义开展相关活动并通过县机构编制网予以公示。对违反登记管理有关规定的,要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