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的通知
古浪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事业单位:
根据省编办《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的通知》(甘机编办发〔2016〕6号)、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武威市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信用代码制度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发〔2015〕314号)和市编办《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的通知》(武市编办发〔2016〕13号)精神,从2016年1月1日起,开展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一)明晰权责。按照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理顺代码管理体制机制、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要求,县登记管理机关负责事业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赋码工作,处理好统一代码与旧注册登记码的映射关系,将基本信息及其变更情况按有关要求向社会公开,逐步实现相关部门间信息互联共享。
(二)源头赋码。事业单位由现行的注册登记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分别申领办理,改为一次申领办理,取得唯一统一代码;由现行自愿申领组织机构代码,改为源头赋统一代码。新设立的事业单位在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时赋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具体赋码规则按照中央编办联合国家标准委等部门制定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GB321100—2015)执行(详见附件1)。
(三)代码生成。“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已全面升级,主要变化是将原法人证书号替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代码证号自动生成,其他操作程序不变。(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网上登记管理的内容和具体操作方法在“事业单位在线”网站上下载。)
二、换发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按照省编办《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的通知》(甘机编办发〔2016〕6号)的规定要求,事业单位统一换发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县登记管理机关在办理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变更登记、证书补(换)领等事项时,换发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通过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对登记管理的事业单位统一免费换发新证,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停止使用,由登记管理机关收缴。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换发新证书的,需作出说明,在2017年底前可继续使用。
三、加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一)开展年度报告工作。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按照县编办《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古编办发〔2016〕6号)执行。
(二)年度报告书公示。从2016年起,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书在指定网站上公示的同时,在省、市事业单位在线地方网站上公示。县登记管理机关运用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增设的年度报告一键公示功能,对审查且符合公示条件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通过“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实现“一键公示”。县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要在市级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6个月。
(三)责任监督。事业单位对本单位年度报告书的内容真实性负责,年度报告书的公示应当接受本系统、本单位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有关要求
建立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是一项新的工作,对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减轻社会负担、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有关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和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协调沟通,确保此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古浪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