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浪县积极探索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模式

【来源: | 发布日期:2022-08-31 】 【选择字号:

     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把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作为一项重点任务进行部署推进。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逐步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
    一、全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现状
    2020年以来,古浪县委、县政府切实履行领导责任,把推进乡镇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按照省市关于乡镇管理体制改革有关决策部署和具体工作要求,整合乡镇现有站所、分局执法力量和资源,在19个乡镇组建了由乡镇统一管理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格为副科级,各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承接县级行政机关依法下放、授权、委托给乡镇的行政执法权限,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县级相关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同时,各乡镇根据综合行政执法队编制核定数,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人尽其才的原则,在现有干部中择优配备执法工作人员,配齐配强了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实现了编制资源和人员队伍聚集,夯实了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基础,初步构建了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虽然我县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
    一是执法工作任务繁重。全县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共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9名,目前实有工作人员79人,其中配备副科级领导干部14人。这些人员既要承接落实县直行业部门下放的执法事项,又要按照乡镇党委、政府安排,推进落实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工作任务繁重,工作中存在顾此失彼现象。
    二是执法队伍素质不高。乡镇现有执法队伍均是由乡镇其他岗位工作人员整合组建的,大部分工作人员无相关法律专业和学历背景,也无执法工作经验,不会执法、不敢执法等问题比较突出,执法队伍能力素质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需要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综合执法成效不够明显。
    三是执法装备配备不足。中央和省市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服装、标志标识、执法装备等没有统一规范要求和配备标准,导致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执法装备配备不到位,综合行政执法权威性、震慑力较弱,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成效。
    四是职能部门指导不够。个别部门对赋予乡镇的事项缺乏有效监督和指导,存在一放了之、不愿多管的现象,致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标准不高、要求不严,甚至在一些领域还存在监管执法空白,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三、主要做法
    一是“减上补下”,加大基层编制资源保障力度。针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力量薄弱问题,今年以来,机构编制部门加大编制资源挖潜盘活力度,推动编制资源下沉,为全县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核增事业编制39名,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编制总量由90名增加到129名,平均从4.7名增加到6.8名,大部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编制均达到7—8名。同时今年在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列入招考计划39名,专门招聘法律类专业人员,切实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提供了坚实人员编制保障。
    二是“平战结合”,提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成效。坚持“平时”与“战时”有机结合,明确日常监管执法工作由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负责,按规定和程序做好辖区内农业农村、应急管理、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等领域日常监管执法工作。同时,树立“战时思维”,坚持以突发事件的妥善应对和执法工作实际需求为导向,加强“战时”运行机制建设,明确遇到重大、疑难、复杂等执法工作时,由乡镇政府统筹调配相关办公室、中心、站所干部作为辅助人员充实到执法队伍配合开展执法工作,实现人员力量聚集、工作重心聚焦,切实提升综合行政执法成效。
    三是“上下联动”,着力推动综合行政执法规范运行。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制定印发《古浪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赋予乡镇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215项,其中行政许可10项、行政处罚205项。加强下放事项承接落实工作,组织县直相关部门与各乡镇签订赋权协议书,明确赋权范围、事项名称及县直部门和乡镇的权利义务,督促部门和乡镇履行好赋权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责,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同时,建立行业部门和乡镇协调配合机制,明确由行业部门加强对赋权事项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支持乡镇对承接事项优化流程、规范管理,确保赋权事项无缝对接、规范运行。
    四、深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建议
    一是强化业务培训。综合行政执法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要提高综合执法工作水平,必须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此,建议由司法部门牵头,县直行业部门配合,进一步加大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业务培训,稳步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确保执法程序、办案流程、文书格式等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要求,提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专业性和统一性。
    二是加大保障力度。针对目前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无装备的问题,建议全面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将基层执法队伍工作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人员配备统一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配备执法执勤用车、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推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现代化、专业化。
    三是健全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依法履行职权,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基层执法人员有关保障政策,鼓励探索通过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高职业伤害保障水平,健全职业风险保障机制。
    四是强化协调联动。建立健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与县直行业部门之间的执法协调联动机制,搭建县级“响应”平台,建立“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在办理专业技术要求高、群众密切关注、乡镇无法独立解决的案件时,乡镇通过平台向县级职能部门“呼叫”,县级职能部门接到“呼叫”后快速“响应”,及时与乡镇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高效规范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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